福建省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|
|
- 发布日期:2023-04-02 19:52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- 防盗商机区域:全国
- 浏览次数:63
|
详细说明
据福建日报,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,根据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近日印发的通知,自2023年4月1日起,福建省列入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。启运港退税,是指符合条件的货物自启运港(或经停港)运出,即视同出口,企业可提前申请退税,有效缩短企业获得出口退税的时间。
【温馨提示】本文内容和观点为作者所有,本站只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如有涉嫌抄袭/侵权/违规内容请联系QQ:275171283 删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