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: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试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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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日期:2023-05-18 13:16
-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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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说明
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试点的批复: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“跨省通办”试点。调整后,在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内蒙古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宁夏等2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“跨省通办”试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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